
院长职责
院长乐美德教授、三位副院长刘敏华教授、郭伟联教授、文盛伯教授期望透过以下简述让同事及学生了解她/他们在文学院的角色及分工。
乐美德院长领导文学院的发展,职责如下:
- 监管有关学术研究、教学及服务的政策。
- 处理人力资源事宜包括所有教职员的聘任、升迁、实任、续聘、及投诉。
- 作为学院所有帐户的总管理人,监管财务预算、收入、支出及运作。
- 处理学院国际化及相关事务
- 处理学院品牌及相关事务
- 代表学院参与善衡校园重建计划
- 主持学院各项会议:
- 院务委员会
- 行政委员会
- 学术及教学人员续任/升迁/评核小组
- 非教学人员续任/升迁/评核小组
- 教职员培训发展小组
- 聘任小组
- 大学语文培训补助课程委员会 (此小组隶属大学,主席一职由文学院院长担任。)
- 文学院及社会科学院学术专家小组 (此小组隶属大学学术研究委员会,主席一职由 文学院及社会科学院院长轮流担任。)
- 剧场研究副修课程委员会
- 研究生考试委员会
- 审阅学院同事拟交研资局优配研究金、杰出青年学者计划之提案; 处理与内部优配研究金奖励计划相关事宜。
- 监管内部研究评核,教资会/研资局研究评审、定期修订供学院内部参考之论文列表;执行学院内部有关评核研究成果之指引。
- 策划项目以申请大学策略发展基金
- 审閲提交教资会之研究活动年报
- 监管学院学术编辑资助计划
- 监管教资会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招生事宜
- 监管研资局博士后奖学金计划招生事宜
- 主持新同事迎新活动
副院长职责
刘敏华副院长主理硏究生事宜,职责如下:
- 处理与授课式研究生课程相关事宜
- 代表学院出席大学授课式研究生课程委员会
- 代表学院出席大学研究生课程委员会
- 协助院长预备及审閲各类文件及报告
- 监察授课式研究生课程质素核证工作,包括核证小组会议,部门学术顾问机制 (硏究生部分)。
- 担任学院行政委员会成员
- 於院长休假或执行其他公务时,出任署理院长或代表院长出席大学会议/活动。
郭伟联副院长主理本科生事宜,职责如下:
- 处理有关教与学之事宜
- 代表学院出席大学教学发展补助金小组,教与学政策委员会,及本科生政策委员会。
- 监管本科生入学事宜
- 监管与大学语文培训补助课程相关事宜
- 监管大学文学奬
- 监管狮子山诗歌朗诵会
- 主持学院一年级生谘询会议
- 主持外务委员会及学院通讯编辑委员会会议
- 协助院长预备及审閲各类文件及报告
- 监察本科生课程质素核证工作,包括核证小组会议,部门学术顾问机制 (本科生部分)。
- 担任学院行政委员会成员
- 於院长休假或执行其他公务时,出任署理院长或代表院长出席大学会议/活动。
文盛伯副院长主理学术研究事宜,职责如下:
- 处理有关学术研究之事宜
- 代表学院出席大学学术研究委员会
- 担任大学学术研究委员会辖下之专家小组成员
- 协助院长在学院内执行大学的研究与发展策略、方针、指引及新项目。
- 促进学院内不同平台的跨学科研究活动
- 谘询院长与系主任,建议及协调学院的研究与发展策略,并协助院长审视文学院研究领域(Faculty Niche Research Area)。
- 谘询院长与系主任,建议学院、学系、和研究中心的关键绩效指标。
- 监察(需要时与系主任共同监察)获资助研究项目的行政管理,包括磋商研究合约、财务管理和报告、履行研究政策及遵守其他机构法规等。
- 谘询院长及学院同仁,建议学术研究和教学相连的方案。
- 协助院长预备及审閲各类文件及报告
- 担任学院行政委员会成员
- 於院长休假或执行其他公务时,出任署理院长或代表院长出席大学会议/活动。